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坚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闽教安201833号),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从2019年1月起用1年时间在全校深入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校园及周边环境长期总体保持和谐稳定,至2019年底,学校达到新一轮“平安校园”5A级标准,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一是创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完善“大思政”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我校各类新媒体平台优势,积极宣传教育,加强正面教育引导,不断增强师生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红线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二是加强校园信息员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校园安全信息收集渠道,深入分析、研判各类安全信息,及时掌握师生动态,提升信息收集质量、水平和能力,切实为校园隐蔽战线工作提供服务。三是坚决抵御宗教意识非法渗透,做好宗教政策宣传和教育转化工作,防范宗教渗透和校内“寻羊”,抓好学生社团的管理教育工作,加强正面引导,确保在正常的轨道上开展合法活动,加强与610、公安、安全、民宗、外事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互通情报信息,增强工作联动合力。

(二)健全校园综治防控体系。一是加大专项经费投入,精准抓建,完善校园人防、物防和技防网络。持续抓好消防、监控工程建设,实现校园全时段全空域“天眼覆盖,配合“雪亮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综治中心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的防范工作,切实做好校园“八防”(防火、防爆炸、防投毒、防交通事故、防恐、防水源污染、防食品中毒、防诈骗)工作,加强校园管理,落实24小时不间断巡逻机制,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三是严格执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例会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落实信访积案化解责任,有效化解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三)落实隐患排查“台账”制度。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要定期召开各级安全稳定工作例会,对当前面临的安全形势进行研判,及时提出工作对策与建议。要深刻吸取北京交通大学“12.26” 实验室爆炸事件教训,坚持“治未病”、“控火源”,突出抓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管理,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各类“台账”,构建“学校、学院、教学科研平台(团队)、教师”四级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安全管理体系。要用好隐患排查这个“扫雷器”、监督检查这盏“探照灯”,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摸排,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清单、细化措施、明确时限,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确保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切实将不稳定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对照教育系统涉黑恶9种重点类型,全面摸排学校涉黑涉恶线索。重点关注师生员工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校园周边治安问题和乱点乱象,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重点整治。坚持“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妥善处理与周边地域村民的关系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联动,对摸排发现的线索深挖彻查,确定以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社会人员对学校闹访、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不服从管理的涉嫌违法违纪人员等情况进行严厉打击,营造安全稳定、尊师重教、风清气正、环境优良、人才辈出的育人环境。

(五)常态落实安全教育和演练。一是“静中学”,采取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强化管理、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原则,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加强师生安全常识教育。二是“动中练”,加强与消防、交通、治安、卫生、气象、地震等部门协作,每学年开展不少于5次应对地震、火灾、恐怖袭击、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全员全要素参与,全过程模拟,并通过外请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进行讲座教学、模拟施救、实装操作,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和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创建办法

(一)等级确定。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考评验收标准(试行)》,考评得分90分及以上的认定为“5A级平安校园”,得分80-89.9分的认定为“4A级平安校园”,得分70-79.9分的认定为“3A级平安校园”。

(二)考评组织。学校拟于2019年12月申报“5A级平安校园”考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将创建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和督导问责。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创建机构和具体责任人,形成党政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奖惩、确保实效。创建成效与各单位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列入年度综治安全考评内容,作为文明单位、党建先进、综治安全先进和教育督导评估、达标示范、创优争先等各项荣誉的前置条件。若学校获得“5A级平安校园”称号,上级将予以表扬并给予一次性奖金鼓励,并适当增加评优评先等指标。若出现下列情形,不可申报创建考评,已经通过考评授牌的取消称号并予摘牌: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重特大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集体罢课、罢教、罢工、罢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集体越级上访的;出现非法结社、非法宗教组织的;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不合格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被“一票否决”或“黄牌警告”的。被取消称号并摘牌,自摘牌之日起2年内不可参评各类先进荣誉;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在治安面貌改变之前不得晋升职务和评先受奖。

(三)舆论引导、齐抓共管。坚持走群众路线,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调动师生员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营造上下齐抓共创新一轮“平安校园”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各类媒体平台应用,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提高舆论宣传影响力。

(四)自查自评、提前验收。学校拟于11月中旬组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照创建考评验收标准,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对资料造假、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单位,将予以责任追究和通报批评。自查自评结束后,由保卫处代表学校填报相关材料向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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