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研究生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物资的通知”要求,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初审,经学院研究,拟同意以下39人作为推荐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具体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4日——10月26日
公示电话:0591-22861152
中医学院
2024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