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23年拟转出学生名单公示
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校办[2019]26号)和《教务处关于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以及《福建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22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经学院审核研究,拟同意池奇珍等29位同学转出,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日-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药学院办公室、药学院纪委联系。
联系电话:0591-22861322(学院办公室) 0591-22861037(学院纪委)
药学院
2023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