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校办[2019]26号)和《教务处关于2022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以及《福建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药学〔2022〕17号)等文件要求,经学院审核研究,拟同意麻童舒等22位同学转专业申请,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1年08月26日-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药学院办公室、药学院纪委联系。
联系电话: 0591-22861322(学院办公室) 0591-22861037(学院纪委)
药学院
2022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