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科技成果转让收益分配公示(2)

发布时间:2022-07-29

2022年,药学院科技成果《兰科植物金线莲组分提取技术及“植萃润颜黄金面膜生产工艺技术”转让》转让3万元。根据转让合同,转让费3万元到账。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闽中医办〔2021〕23号)规定,项目扣除成本后团队收益2.755万元,团队就成果转让收益进行分配,现将团队分配情况给予公示。

公示日期:202181日至2022815日。

       药学院:22861322

产业开发处:22861188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 22861314


附件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