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我校关于第十一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工作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评优评先工作小组审议,学院审核,确定我院拟推荐第十一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对象,现将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河洛文创工作室(项目主要负责人:方雅玲)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4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药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61037。
药学院
2022.04.20
各班级:
根据我校关于第十一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工作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评优评先工作小组审议,学院审核,确定我院拟推荐第十一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对象,现将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河洛文创工作室(项目主要负责人:方雅玲)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4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药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61037。
药学院
202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