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我校关于第十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工作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确定我院拟推荐第十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项目,现将拟推荐项目公示如下:
药学院 河洛文创工作室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9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药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61037;0591-22861322。
福建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1年8月30日
各部门:
根据我校关于第十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工作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确定我院拟推荐第十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项目,现将拟推荐项目公示如下:
药学院 河洛文创工作室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9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药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61037;0591-22861322。
福建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