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立德树人职责 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我院举办2020年研究生导师培训

发布时间:2020-11-04

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强调,研究生导师是我国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肩负着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发挥好研究生导师育人作用是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院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2020年10月30日下午,我院在至善楼三楼会议室举办2020年药学学科研究生导师培训。30余名新遴选硕导参加了培训会。

会上,药学院院长徐伟教授介绍了学院概况、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成效等情况,并强调了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在研究生德育的发展、学术能力的培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教育教学的过程实际上是师生交往的过程,导师对研究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都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研究生导师在治学和做人方面都应该首先为研究生树立一个榜样,在他们人生旅途中重要的几年里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学科秘书于虹敏老师就研究生培养环节、学位申请工作等方面做了阐述,明确了研究生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培训会结束后,新遴选研究生导师开展交流座谈以及“传帮带”活动,旨在为新晋导师提供帮助和指导。

沙玫、李孝栋、张红艳三位老师作为导师代表发言。沙玫教授鼓励新晋导师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李孝栋教授指出青年导师一定要对学生多一点鼓励,特别是要多关注学生的实验进度和心理变化,及时对学生提供帮助。张红艳副教授结合个人求学、工作、科研经历,讲述了课题组大家庭带给了自己的温暖,现在自己作为导师会把这种家的温暖继续传递下去。新晋导师们逐一讨论发言,纷纷表示,经过本次学校组织的导师培训系列讲座及学院的交流座谈,对研究生导师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有了全面的认识,同时意识到肩上的责任重大,在研究生培养的道路上需要从心出发,给研究生更多关爱,在导师与研究生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实现精准指导、教学相长。

通过参加本次培训,不仅使新晋导师系统、全面地了解了研究生教育的相关政策,更进一步明晰了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及工作方法,这些对今后做好研究生指导工作以及自身立德树人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审核人: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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