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
闽教安组办〔2018〕66号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转发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部)属高校,厅属学校:
现将《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转发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局函〔2018〕1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深刻吸取11·22葫芦岛车辆撞小学生事件的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