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16年五一端午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落实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6-06-15

 

校纪委:

按照贵处《关于五一端午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闽中医纪〔2016〕1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使作风建设常态化,我院狠抓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对2016年“五一端午”期间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全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坚决防止、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深化思想认识。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提醒在前。4月份的各种学院会议上反复强调,多次重申。并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的廉洁自律督促检查工作小组,明确了党委副书记负责抓好落实的制度。对“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监督,纠正“四风”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坚定党性信念,在五一端午期间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公布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营造了浓厚的廉洁自律氛围。

三、采取措施,加强监督,落实检查

节日期间我院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党委书记坚持每天和其他班子成员通讯联系,落实每个人的节日生活情况,防止违反廉洁自律情况的发生。二是党委副书记对班子成员明查暗访,抓好抓实监督。三是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人员加强监督。

通过以上措施,我院各级领导、干部、师生员工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加强,“五一端午”期间未发现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农家饭庄、私人场所等地方搞变相公款吃喝、同城宴请问题;未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私人宴请活动;未发现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种提货券(含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未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未发现以考察培训为名义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未发现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未发现使用公车进行探亲访友、娱乐健身、度假游玩、私人聚会等非公务活动。未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特别是以节日费、慰问金、劳保费等巧立名目,从工会等渠道发放福利的问题;未发现公款购送礼品礼金,特别是公款购送粽子等问题。

 

中共福建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1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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