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博硕士研究生
答辩后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
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学位申请授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后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及处理办法》(校办〔2019〕12号),我校将对已通过答辩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二次检测。检测内容为正文和文献综述。研究生应在12月8日(星期三)前在“研究生信息系统”-“学位管理”中提交需要相似性检测的学位论文。研究生院检测后会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进行公布。检测结果按上述文件执行。
二、召开各学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对研究生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如学位申请书和学位论文格式)进行形式审核。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在12月15日(星期三)前召开学科学位会,审核学位申请人资格、学术道德和学术水平,提出建议是否授予或暂缓授予博、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并于12月17日(星期五)将相关材料(附件2-7)加盖公章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申请材料”包统一交到研究生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于12月下旬召开。
三、纸质版和电子版学位论文
(一)纸质版学位论文
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形式审查通过后,研究生应印刷4本学位论文(胶装),其中1本交由导师存档,另外3本提交给各学科学位委员会(学位点)。具体收交方式和时间由各学科学位委员会(学位点)自行确定。
各学科学位委员会(学位点)收到研究生提交的纸质版学位论文,应对“学位论文质量承诺及原创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的签字进行检查,并于12月30日将其中的2本学位论文交到研究生院进行归档处理,另1本由各学科学位委员会(学位点)保管。
研究生院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学校要求,对学位论文进行归档处理,其中一本交由国家图书馆保管,另外一本交由学校综合档案室保管。
(二)电子版学位论文
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形式审查通过后,研究生于12月28日前应在“研究生信息系统”-“学位管理”-“定稿论文管理”中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将按要求提交给校图书馆留存,并根据学生授权提交给“中国知网”对外公开。
四、各类材料提交和归档
12月17日(星期五)前,各学科学位委员会应报送提交学科学位会会议记录及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及“学位申请材料”包的其他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倪济世 邓婉青 联系电话:0591-22861219
邮箱:angle4986@fjtcm.edu.cn
附件:
1.《福建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闽中医〔2013〕95号);
2.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授予学历学术博士学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3.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授予学历学术学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4.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授予中药学、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5. 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授予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6. 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授予同力学术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
7.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记录;
8.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审核报告。
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3日
附件1:闽中医〔2013〕95号福建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doc
附件2: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授予学历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授予学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授予中药学、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5: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授予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6: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授予同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8: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审核报告(有规培生的表格).doc
附件8: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审核报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