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说明
1、本表一律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字体要求宋体。就业推荐表必须以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不得打印在两张纸上。
2、 政治面貌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分别填写,“毕业时间”统一填写格式为2013年7月,“照片”为1寸免冠彩照。
3、学历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分别填写。“专业”栏填写毕业生所学专业的全称。
4、“培养类别”栏按“统招、定向、缴费”等分别填写。“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按国家、省等级水平考试如实填写,“身高、视力”按毕业生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5、“学校地址”栏统一填写为“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福建中医药大学”,“邮编”为350122,“联系电话”为毕业生辅导员老师的办公室电话,“电子信箱”填写毕业生个人常用信箱。
6、“家庭地址”栏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其中“联系电话”务必写个人常用联系方式。
7、“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填写格式为“称谓 姓名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8、“在校奖惩情况”栏只填两种类别的奖励:院系级比赛前三名;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研究生只填写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奖惩(本科期间的不能计算在内)。无内容者一律填写“无”。
9、“在校从事社会工作情况”栏只填写学生会干部(不含干事)、班委、团支委、实习队长等社会工作情况,校外勤工俭学等不填写。无内容者一律填写“无”。
10、“求职意向”按个人实际情况自行填写。
11、“在校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栏,有发表论文的按“连凤宝.谈高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J].中国高等教育. 2004,(1):13-14.”填写,有其他科研成果的按实际填写。无内容者一律填写“无”。
12、“学院(部)推荐意见”栏填写该生在校综合表现,并加盖学院(部)公章;“学校推荐意见”栏加盖毕业生就业专用公章。
二、办理说明
就业推荐表填好后,请学院(部)按专业、班级、学号(从小到大)顺序进行整理,并认真审核,核查无误后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盖章(请于11月15日前完成),再下发至毕业生用于双选洽谈活动。
具体安排如下:
11月11日下午 骨伤学院盖章
11月12日上午 护理学院盖章
11月12日下午 针灸学院盖章
11月13日上午 管理学院盖章
11月13日下午 康复学院盖章
11月14日上午 中医学院盖章
11月14日下午 药学院盖章
11月15日上午 中西医结合学院盖章
11月15日下午 各临床医学院及研究院盖章
(如有特殊情况,可学院间自行调整)
三、使用说明
1、本表适用于经福建省教育厅核准的、具有毕业资格的全日制普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是毕业生参加双选活动的有效证明,每位毕业生限发一份(其中推免生不予以发放就业推荐表)。
2、推荐表应由毕业生本人妥善保管,平时参加双选活动应使用复印件,落实就业单位需签协议时再出具原件。
3、关于《推荐表》遗失补办程序:
A、学生本人遗失的,由学生本人提供推荐表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经辅导员核实情况无误、学院(部)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同意,学院盖章后,学生将书面情况说明交到校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收到相关材料后,经审核情况属实,并在学生工作处主页上公示3天后给予办理,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办工作。补发的《推荐表》上注明“该生原件遗失,此件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推荐表》。
B、如用人单位丢失的,需由用人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学生持推荐表或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和单位证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到校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收到相关材料后,经审核情况属实,并在学生工作处主页上公示3天后给予办理,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办工作。补发的《推荐表》上注明“该生原件遗失,此件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