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中医药传承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福建中医药大学发布时间:2023-05-05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闽中医办〔2023〕8号),学校开展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做好报名推荐工作,并于5月14日前报送承建单位推荐意见、汇总表及《福建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传承工作室申请书》(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gzb@fjtcm.edu.cn。

 

联系人:陈舒琦      联系电话:22861108


教师工作部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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