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闽中医办〔2023〕8号),学校开展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做好报名推荐工作,并于5月14日前报送承建单位推荐意见、汇总表及《福建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传承工作室申请书》(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gzb@fjtcm.edu.cn。
联系人:陈舒琦 联系电话:22861108
教师工作部
2023年5月5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闽中医办〔2023〕8号),学校开展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做好报名推荐工作,并于5月14日前报送承建单位推荐意见、汇总表及《福建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传承工作室申请书》(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gzb@fjt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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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部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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