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本部处科级及以下党政管理干部年度考核的通知

作者:福建中医药大学发布时间:2023-03-24

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本部处科级及以下

党政管理干部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为做好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按照《中共福建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处级干部综合考核办法》与科级及以下党政管理干部考核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区间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二、考核对象

(一)处级干部

校本部处级领导干部。

(二)科级及以下党政管理干部

包括校本部党群部门、行政部门、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教学辅助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党政管理干部(不含辅导员),辅导员的考核由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按照《福建中医药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组织实施。

(三)其他:

1.以下几种情形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脱产学习超过6个月的;

2)因病假(工伤除外)、出国探亲、非学校公派外出学习累计超过6个月的;

3)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2.省派挂职干部的考核根据省委组织部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派到外单位挂职(借调)的干部,挂职(借调)期满6个月的,由挂职(借调)单位出具考核意见,考核等次由党委常委会审定。挂职(借调)期不满6个月的,在学校考核。

三、工作要求

本次考核工作参照上一年度考核方案执行,校本部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主要围绕基础性工作(70%)和发展性(30%)工作开展。基础性指标对各部门(单位)的常规性、保障性工作进行评价;发展性指标针对影响学校办学水平核心指标的工作进行评价。

(一)材料准备环节

1.请处级考核对象于4月7日前将《福建中医药大学处级干部年度工作小结》(见附件1)、《党政管理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详见附件2)上传系统,逾期不受理。

2.请科级及以下党政管理干部于4月7日前将《党政管理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详见附件2)上传系统,逾期不受理。

3.上述材料纸质版由本人签字后(日期不填),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室(明德楼321室),其中《党政管理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互相评分环节

1.校本部处级干部民主评议包含以下3个环节:(1)部门负责人评议部门副职;(2)本部门人员(含编内及编制外聘用干部、岐黄工作站人员)评议部门领导;(3)处级干部互相评议。

2.校本部科级及以下党政管理干部民主评议由以下人员参加:(1)校本部全体处级干部;(2)被考核对象;(3)专职辅导员。

3.请各单位部门秘书通知本单位人员4月15日前通过系统完成考核对象的评分。

4.相关系统的操作详见附件3、附件4。

四、关于附属单位处级干部考核(省管干部除外)

1.考核方式:各附属单位结合学校工作要求和本单位实际,自行研究制定考核方案。附属单位处级干部需按照《考核办法》和本单位考核方案相关要求撰写工作总结,并组织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含科主任)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民主评议(评分表见附件5),处级干部的工作总结需在民主评议前提供给相关参评人员。

2.附属单位处级干部的工作总结纸质版由本人签字后,按单位汇总后报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版按单位汇总后发送至学校党委组织部邮箱zzb@fjtcm.edu.cn。

3.2023年4月15日前附属单位完成处级干部民主评议,并将本单位考核工作方案、民主评议原始材料以及评议结果报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

1.福建中医药大学处级干部年度工作小结(空表)

2.党政管理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3.处级干部考评系统【被考核人】使用操作说明及在线评分手册

4.校本部科级及以下党政管理干部考核系统登录指南

5.附属单位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评分表

 

 

联系人:

党委组织部:苏晓宇,22861317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郑怀宇,22860700

 

 

  校党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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