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委人才〔2020〕4号)及《关于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委人才办〔2021〕1号),2023年第一批省直单位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已完成网络申报、窗口初审、并联审核、专题会审、复核把关以及省人社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等流程,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24日开始,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校党委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监督电话:0591-22869048
校党委组织部(人才办)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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