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福建人才公寓和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申购配售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23〕31号),经个人申报、校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复核,现将我校2名申购人员的资格复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17时至3月27日8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591-22861314)或后勤管理处(0591-22861053)反馈。
附件:1.福建人才公寓二期申购人员资格复核情况表
2.《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福建人才公寓和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申购配售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23〕31号)
后勤管理处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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