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兼职教授、副教授、讲师职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1.《福建中医药大学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中医药大学评聘实践教学基地兼职教授、副教授、讲师职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校办〔2015〕39号)
2.《福建中医药大学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中医药大学评聘实践教学基地兼职教授、副教授、讲师职务补充规定〉的通知》(闽中医办〔2022〕32号)
二、业绩截止时间
任职年限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应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并签署《个人承诺书》,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伪造学历、资历等参加评审的,一经查出,均取消其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单位应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反映申报人的各方面情况,对申报人的基本资格条件、业绩贡献、师德师风考核结论意见和推荐结果等情况均应在单位网站或公告栏进行公示。
(三)对教学工作量有关情况进行有关要求
1.对文件的部分条款补充要求如下:对文件中第十三条第(三)点“参评对象承担并完成我校教学工作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细化为:参评对象提交教学课件、教学教案(设计)、教学讲稿、教学讨论记录、教学病历素材收集、教学任务书、教学获奖证书、教学场景照片等复印件或原件的佐证材料,并以A4纸规格单独装订成册(样式见附件佐证材料)提交各医院教学主管部门(科教科或教学办)审核并留存备查。
2.涉及教学工作量材料,有关证明材料以医院为单位统一联系学校教务处。联系人:黄晨,电话:0591-22861105。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个人提交材料
(1)纸质版:《福建中医药大学兼职教授、副教授、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
(2)电子版:材料顺序:个人承诺书、《福建中医药大学兼职教授、副教授、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发文、《福建中医药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兼职教授等教学工作量审核表》(须盖章扫描)、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科研教学成果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发表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从知网、维普下载的电子版)、获奖证书或证明等。
申报人需将以下材料扫描生成以申报人"所在单位+姓名"命名的一份PDF文件。
2.单位提交材料
(1)纸质版材料:推荐函、所在单位临床教研室设置及成员的文件;
(2)电子版材料:福建中医药大学医学类毕业实习临床教学活动汇总表、申报汇总表、简明情况一览表。
以所在单位命名。
(二)报送方式
纸质版(盖章)交至校职改办,电子版发送邮箱:zgb@fjtcm.edu.cn。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
为保持沟通及信息畅通,请各单位负责老师加入QQ群:712720863。联系人:林光旭 联系电话:0591-22861108。
附件:
相关文件及申报表格等有关材料
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3年2月23日




闽公网安备 350121025000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