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工作通知

作者:福建中医药大学发布时间:2023-02-22

关于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工作通知

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5月1 日起正式实施。请各单位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反有组织犯罪法》

 

 

宣传部   保卫处

2023年2月21日


附件

版权所有(C)福建中医药大学 闽ICP备05005462 闽公网安备 35012102500034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