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推进高校科技成果紧密对接企业需求,现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广使用福建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服务平台的通知(闽教科〔2023〕1号)。
该平台采用高校及专家入驻的方式,经注册后高校及专家可以发布项目成果相关信息,经系统审核后对外发布(入驻流程详见通知附件)。持有成果的专家可充分利用高校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宽成果转化渠道,加快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附件:福建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服务平台的通知(闽教科〔2023〕1号)
产业开发处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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