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设点单位申请、职能部门审核、校长办公会审议,拟保留厦门医学院、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等4个单位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日--2023年2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
1.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591-22861314;
2.成人教育学院电话:0591-22861381。
成人教育学院
2023年2月2日
经设点单位申请、职能部门审核、校长办公会审议,拟保留厦门医学院、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等4个单位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日--2023年2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
1.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591-22861314;
2.成人教育学院电话:0591-22861381。
成人教育学院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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