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闽教便函〔2022〕1746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校教职工组织开展2023年寒假研修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学校全体教职工
二、研修时间
即日起至2月28日
三、研修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完成学习后,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寒假教师研修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积极动员教师广泛参与,切实保证按要求高质量完成研修任务。
联系人:陈舒琦 联系电话:22861108
教师工作部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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