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在岗时间满6个月的校本部教职工(含人才派遣人员),其中党政管理人员(含双肩挑干部)及辅导员考核工作由组织部和学生工作部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年度考核工作均按《福建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暂行办法》(闽中医办〔2022〕30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工作安排
(一)2023年1月6日前,各单位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考核实施细则及各类人员考核指标并报送人事处。
(二)2023年3月2日前,各单位组织开展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及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1.个人总结自评:教职工撰写年度个人总结,按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2.单位民主评议:在教职工自评的基础上由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开展民主评议,确定考核结果。
3.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2023年3月17日,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呈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个人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报送人事处,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hly@fjtcm.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福建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暂行办法》(闽中医办〔2022〕30号)
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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