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福建中医药大学发布时间:2022-12-14

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

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即日起至2023 年3 月在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聚焦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根治隐患,抓实抓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

    (二)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1.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

    2.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3.开展校外租住学生消防安全管理

    (三)全面加强重点环节消防安全管控

    1.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

    2.加强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和可燃物清理

    (四)扎实做好重点节点和场所消防安全保卫

    1.落实重点场所火灾防控责任措施

    2.落实重要节点重大节日管控措施

    (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及应急救援准备

    1.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扩大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

    3.加强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准备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2022 年12 月16 日前)

    (二)组织实施(2022 年12 月17 日至2023 年3 月15 日)

    (三)总结验收(2023 年3 月16 日至31 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坚持精准施策

    (三)加大督导考核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每月22 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3 年3 月底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喻健胜,联系电话:13313982589,电子版发保卫处邮箱:bwc@fjt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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