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宣传部、团委、人事处、财务处、科技处、学生工作部(处)、后勤管理处、海外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文与管理学院、药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美育发展年度报告的通知》(闽教便函〔2022〕1652号)精神,请各单位全面开展美育工作自我评估,并按照责任分工(附件3、4),于2022年12月19日(周一)前将《2022年度美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相关材料及支撑数据的纸质文本(需盖章)报送教务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990838157@qq.com ,联系人:陈淑錦 ,电话:22861017。
特此通知。
附件: 1.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美育发展年度报告的通知(闽教便函〔2022〕1652号)
2.福建省普通高校2022年美育工作发展报告数据采集表
3.年度报告责任分工
4.数据采集表任务分工
5.2021年报送材料参考
福建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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