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暨《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 编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福建中医药大学发布时间:2022-11-25

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各相关处室、各学院、各临床医学院:

根据《福建省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闽学位〔2021〕6号)及《福建中医药大学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闽中医办〔2021〕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2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暨《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共有9个学位授权点需参加本轮的周期性合格评估,包括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参加专项评估。具体名单见附件1。

2.各学位授权点需编制《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2。

3.《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由研究生院负责编制,各相关单位需根据报告提纲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支撑材料,详见附件3。

4.《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和《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完成后,需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

量信息平台”及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5.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1月3日(周二)前报送《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附件3)所需材料电子版;各学位授权点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9日(周五)前报送《学位授权点参评名单及工作联系表》(附件1)电子版,2023年1月3日(周二)前报送本单位《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6.联系人:陈倪济世、侯雪,邮箱:254524041@qq.com

联系电话:0591-22861219、22861071。

 

附件:1.学位授权点参评名单及工作联系表

2.《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提纲

3.《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提纲

4.福建省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实施细则

5.福建中医药大学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

工作方案

 

 

                     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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