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福建中医药大学发布时间:2022-11-23

各学院(部)、处(室):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资产变动情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厅经费直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建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定于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19日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盘点范围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各部门在账的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

 二、清查盘点内容

  1.固定资产账、物、签相符情况

2.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情况

3.固定资产完整情况

 三、清查盘点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1月23日-12月9日)

  各部门于11月22日开始组织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1.全面清查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做到逐一清点,逐一核实,自查结果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应的登记表(可到资产处网站下载)。

  2.自查中如有发现盘盈盘亏情况,如实报送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盘亏表,并附上情况说明,详细说明原因,责任落实到人。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10日至12月19日)

学校组织清查小组,对各部门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存在有问题的部门要求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确保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各部门要认真填写汇总表、相关登记表并附情况说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12月19日前报到资产管理处,并将电子档发送到wbhsbk@163.com

 联系电话:22861085

联 系 人:吴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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