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第三轮(2022年)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福建中医药大学发布时间:2022-11-17

各单位:

    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闽中医办〔2022〕2号)(附件1)和2022年校党委常委会议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学校2022年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校本部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岗位设置及申报条件

(一)岗位设置分类:党政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各等级岗位实行结构比例管理。

管理岗附设岗位总数按照管理岗位总数一半设置,附设二级、三级、四级比例为1.5:3:5.5,五级、六级、七级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比例为5:5。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各级控制比例原则:二级、三级、四级比例为1.5:3:5.5,五级、六级、七级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比例为5:5。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其中一至三级岗位总量不高于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45%。

(二)申报条件: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附件1)执行。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完成时间:11月29日前。

各责任单位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和学校核准的各类岗位设置标准(附件2),制订本单位(牵头负责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具体分工如下:

各教学科研单位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牵头成立学生思政系列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校职改办牵头成立党政管理附设岗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后勤管理处牵头成立校工勤技能岗位职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二)个人申报,单位评审。完成时间:12月11日前。

各责任单位按照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开展工作,并将聘用和推荐意见报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流程如下:

1.公布本单位各类各级岗位及应聘条件。

2.应聘人向所在单位报名,填写《福建中医药大学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3),申请晋升岗位职级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各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                                                    

4.单位评审。各单位采取竞聘上岗和考核的方式,提出推荐人选和聘用人选。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岗位、管理八级及以上岗位和工勤技能三级及以上岗位由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公示3日后报学校评审;其余岗位由所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公示3日后报学校审批。

(三)校级审批,报批聘用。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开展校级评审和审批,结果公示,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展聘用。如有投诉与申诉按分级处理原则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校级评审:管理岗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进行审批;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岗位由学校组织人才评价评定;三级及以上的工勤技能岗位由校工勤技能岗位职级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定。

2.学校审批: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岗位聘用方案进行审定。

3.结果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聘用单位公示,其中管理八级及以上岗位、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岗位由学校公示,其他岗位由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进行投诉或申诉。

4.投诉与申诉:教职工对聘用结果如有异议,应首先向岗位所在单位提出书面投诉与申诉。如对岗位所在单位的受理结果仍有异议,可在所在单位答复后5天内向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投诉与申诉。

四、材料要求

各责任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时间:

(一)11月23日前

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11月29日前

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三)12月11日前

1.个人纸质版材料:应聘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材料:

1)纸质版材料聘任推荐意见(学院推荐要体现本单位纪委意见福建中医药大学岗位应聘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个人材料;

2)电子版材料 

福建中医药大学岗位应聘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电子版统一由所在单位汇总发至zgb@fjtcm.edu.cn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业绩中奖项类、人才类业绩截止时间为202112月31日;教学科研类业绩起止时间从聘现岗位职级以来至202112月31日。

(二)申报人应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伪造资历等参加聘任的,一经查出,均取消其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岗位聘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聘任程序,严格公示制度,完善备案制度;二级单位纪委要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监督责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联系方式:林光旭  22861108

 

附件:1.福建中医药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2.各类岗位设置标准

3.福建中医药大学岗位应聘申请表

4.福建中医药大学岗位应聘汇总表

5.推荐意见模板

 

                                           人事处、职改办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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