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
任务完成情况自评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处、室,各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落实〈省委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和工作安排,请各责任单位对照《福建中医药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等,对各自部门2021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并于10月31日前提交2021年完成情况自评报告。
责任单位如下:校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党委巡察办、组织部、宣传部、中医药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统战部、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工会、团委、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科学技术处、校学术委员会、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产业开发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海外教育学院、图书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中西医结合研究院、康复产业研究院、成人教育学院、研究生院、学科办、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医堂、中医药科学院、中医证研究基地、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各学院、各临床医学院、各学科建设单位、各学位点建设单位、各附属医院等。
自评报告电子版请发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fzghc@fjtcm.edu.cn,纸质版请加盖部门公章提交。联系人:郑砚璐 电话:22863450
发展规划处
2022年10月12日




闽公网安备 350121025000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