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职称评聘实施办法(试行)》《福建中医药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等2份文件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并经校第六届教代会暨第七届工代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纪检监察部门、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22861314(纪检监察部门)
22861108(人事处)
附件:
1.福建中医药大学职称评聘实施办法(试行)
2.福建中医药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人事处、职改办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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