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1〕12号)精神,学校对 “中西医结合基础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中药资源研究与开发利用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中医证研究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进行考核评估。现对参评实验室的评估工作总结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6日-7月8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纪检监察部门、科研处反映。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591-22861314
科研处监督电话:0591-22860513
附件:
1、中西医结合基础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2、中药资源研究与开发利用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3、中医证研究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总结报告
福建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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