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2021年上半年
授予医学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经第十七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次会议审议,决定授予刘志臻等19人医学博士学位。现对授予医学博士学位人员名单进行公示(附后),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或来函)向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反映。
公示日期: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9月23日。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591-22861314
研究生院(学位科):22861219 传真:22861067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西路1号,邮编:350122
福建中医药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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