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中直)及有关单位、福州市人社局: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三批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181号)文件精神,经申请、受理、核查、评分、复核等程序,477位申购人符合第三批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申购条件(其中潘正祥等24人为优先保证对象)。本次可售房源50套,现将前50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名单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和申购人所在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至4月4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4月4日前反馈,逾期未收到反馈,视为无异议。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公示的购房人名单顺序依次选房,若出现前50名申购人放弃购房资格情形的,将按复核评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一)咨询电话:
0591-83963135(福建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
0591-87275402(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保障处)
(二)监督电话:
0591-87626870(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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