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11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网络报名、学校审核、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环节,共15位教师基本符合2018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现予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4月20日—4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 22861108(人事处)
附件: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证认定人员名单
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18年4月20日




闽公网安备 350121025000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