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校办〔2016〕40号)、《福建中医药大学教师职务聘任细则(试行)(校办〔2016〕39号)》、《福建中医药大学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细则(试行)》(校办〔2016〕45号)、《福建中医药大学教师职务聘任细则补充规定》(校办〔2017〕51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考核推荐与聘任小组推荐、学术成果同行专家鉴定、学科评议组审议推荐、校学术委员会综合评议及校聘任委员会审议,学校拟聘窦思东等15位同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与校职改办联系。
公示时间:2018年1月26日-2月1日
联系电话:22861108
人事处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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