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7〕44号)要求,现对我单位作为第二完成单位,与炎黄东方(北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KY3H健康保障服务模式的建构与关键技术创新应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来信、来电等方式向科研处或监审处反映。联系电话:科研处(22861013);监审处(22861127)。
科研处
2017年12月4日
附件:公示材料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7〕44号)要求,现对我单位作为第二完成单位,与炎黄东方(北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KY3H健康保障服务模式的建构与关键技术创新应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来信、来电等方式向科研处或监审处反映。联系电话:科研处(22861013);监审处(22861127)。
科研处
2017年12月4日
附件: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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