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相关表格的通知

作者:福建中医药大学发布时间:2017-10-12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上级纪委要求,请各部门各单位填报附件2,并于2017年11月10前请报送纸质和电子材料到纪委办;另,各二级学院还要同时填报附件3,统计期间为2017.1.1至10.3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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