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管中心《关于组织2017年度省、部属驻榕单位参保人员健康体检的通知》(闽医管发(2017)50号),请参保对象自行安排时间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超过时间视同放弃。
体检对象及费用:最高限额(男550元/人,女650元/人)以内的体检费用,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由医疗补助经费支付,非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由个人帐户支付。
定点机构:可从省定点的28家机构中自行选择,其中,我校3家附属医院对本校教职工体检提供优惠,欢迎大家前往体检。
联系电话:22861002
卫生所
201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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