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园内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校园道路的畅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学校实际,对《福建中医药大学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校办〔2012〕22号)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加强学校进出门户的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均需身份登记和审核后方可进入校园,特殊时段,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在校园内的机动车辆,要有秩序地停放在有停车标示的停车场或划线停车位内,严禁乱停乱放。
三、发现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阻塞消防通道、损坏交通设施、设备、路面、草坪、花卉、树木等,除赔偿损失外,将按以下规定程序处理:
1、进行拍照取证,发出警告通知单,并在学校通报批评;
2、对严重违规的车辆,采取锁车处理,需开锁的车辆,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部门领导签章后方可放行;
3、对屡教不改,三次被拍照取证发出警告通知的车辆,列入黑名单,删除该车在校门口车辆识别智能管理系统内的信息,禁止进入校园。
福建中医药大学保卫处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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