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度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通知》(闽教评中心〔2017〕39号)文件
要求,为了保证数据上报按时完成,请各教学实验室财产保管员于2017年9月27日之前将本科实验设备情况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我处,纸质版需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email=电子版请上传至40246510@qq.com]电子版请上传至40246510@qq.com[/email],具体表格详见附件一。(此张表在教务处发放的表1-8-1本科实验场所表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设备信息)
附件一:本科实验设备情况表
资产管理处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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