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基表三的通知

作者:福建中医药大学发布时间:2017-09-11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为做好2016/2017学年我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数据上报工作,为了保障数据上报按时完成,请各科研教学实验室于2017年9月16前将基表三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我处,纸质版需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电子版请上传至40246510@qq.com。具体表格和填写要求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附件一基表三表格


附件二基表三说明
(注:请在excel2003版本下操作)

资产管理处  


2017年9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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