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7〕98号)通知要求,现将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尽早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获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并按要求填写。对于有修改意见的项目,请按修改意见及时调整计划书相关内容;如对修改意见有异议,须在计划书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前提出。注意:请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填写计划书的资金预算表,其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科目所列金额与申请书相比不得调增。
二、计划书电子版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由学校审核后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返回修改后再行提交;审核通过者,打印为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双面打印,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由学校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应当保证一致。
三、资助计划书提交和报送计划书截止时间节点如下:
1、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5日;
2、提交计划书电子修改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
3、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
四、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并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附件:
1.福建中医药大学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清单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
3.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科研处
2017年8月22日




闽公网安备 35012102500034号